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台北報導
為了鼓勵自主都更,內政部編列預算補助住戶辦理老舊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最高補助500萬元。內政部表示,今年度第3梯次受理補助申請作業將於9月10日截止收件,盼民眾踴躍向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高雄市大豐一路旁的大樓,為中央補助社區自主都市更新全台首例完工案。(截取自內政部營建署)
為了促成20年或30年以上老舊合法建築物透過都更整建維護、重建,自100年8月起,政府逐年編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補助住戶自主更新,並於101年度起,補助地方政府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主動協助民眾推動自主更新,截至今年8月,內政部已核定61案,補助總經費為1億1840萬元。
內政部表示,為加速推動都更,營建署自100年8月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啟動自主更新補助機制後,陸續透過修法作業,簡化申請程序、增加補助項目及額度。對於以重建方式自辦都更,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得按所有權人數分級予以補助,上限為500萬元。
若以整建或維護方式(老屋拉皮,可併同加裝電梯等設備)自辦都更,則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用予以補助。內政部指出,以工程費而言,每平方公尺補助上限為800元,且最多補助總經費45%。此外,民眾辦理建築物整建維護耐震補強,最高可獲得55%的工程經費補助;另老舊公寓增設昇降機設備,可享有最多達45%的工程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