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10月6日將展開執法。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上周五率50名駕駛到交通部陳情,盼執法延長,讓1萬多名代僱駕駛順利進入計程車業。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昨天親自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請託,徐國勇已允諾全力加開考取執業登記證場次協助,交通部也將提供緩衝期,交通部官員透露,最快九月底將公告延長時間。
「Uber條款」今年6月6日公告修正,原訂有4個月緩衝期讓Uber司機、租賃車轉型,隨著時間倒數,交通部上周接連對計程車釋出利多,除了擴大計程車汰舊換新,也拍板多元化計程車增加「事前預告車資」,並開放計程車跨區過戶,有利Uber轉入。
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日前到交通部前,高舉布條、標語陳情抗議。 記者林澔一/攝影
不過,目前全台1.2萬名代僱駕駛,現在只有2千多名考取執業登記證,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指出,由於台北、新北報考場次額滿,無法報名,現在只剩1個月開罰,進度嚴重落後。林佳龍當時針對時間不足問題表示「會有緩衝配套機制」,計程車業者為此稍早宣布明天上午將發動3000台計程車到政院周邊道路抗議。
對此,交通部林佳龍傍晚發布臉書以「讓Uber加入公共運輸最後一哩路服務」表示,目前與Uber合作的近萬名代僱駕駛,在交通部提出「人合法、車合法」後,積極考取執業登記證,不過,駕駛陳情的訴求提到,10月6日前的場次仍明顯不足。他指出,他昨天已當面向徐國勇請託,徐已允諾全力加開場次全力協助Uber駕駛人合法。
林佳龍也進一步表示,交通部方面也配合提供緩衝期,希望運管規則103-1在下個月生效後,有時間協助Uber能夠加入多元計程車方案,在台灣永續經營,促進運輸服務業品質的提升。
林佳龍寫到,這幾年來,交通部看到包括Uber在內的資訊平台,與車行或車輛合作,推出了線上媒合乘車供需的準計程車業服務。這些創新服務衝擊了既有的法令及市場,因此有了這次運管規則的修正。也同時觀察到,Uber等業者受到許多乘客的青睞,包括車種選擇方便、預報車資與路線、行動與線上支付等服務,創造了良好的使用經驗,是現行「多元化計程車(鬆綁車體顏色的網約車)」可以進一步可以借鏡的進步方向。
林佳龍表示,交通部以提升產業為目標,一方面提供計程車汰舊換新,一方面也鬆綁法規,在多元方案中推動事前計價與行動支付制度;另一方面,也歡迎新創業者、媒合服務提供者,在人車合法後良性競爭,加入提升整體品質的陣容。
他指出,希望能藉此將Uber等服務模式納入管理,與計程車產業合作,一起努力提升公共運輸品質,讓乘客享受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