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台北文創公司主導的松菸BOT案,因毀約未遷出台哥大,北市府已著手準備買回。北市府又發現,原先平均每年應繳交600萬權利金的台北文創,因大樓內部電影院、商店所開出的發票,都不是以該公司名義開立,導致市府收到的權利金竟剩不到1成,僅有50多萬。協商後,台北文創堅持不讓,引發北市府強烈不滿,加深買回決心。
由富邦建設發起的台北文創,與北市府簽訂BOT主導松菸文創園區。但據了解,台北文創提出的投資計畫書中,允諾實際營運的46年內,總計要支付市府2.6億元的營運權利金,攤算下來,等於每年要繳500、600萬元。
但2013年5月開幕後,隔年卻只繳了56萬元,與預期相距甚遠。文化局追查後赫然發現,台北文創疑似利用「發票開立者」的不同,躲避繳交權利金。文化局文創發展科專員吳俊銘表示,依合約規定,園區內的停車場、辦公室租金、住宿及店鋪等收入,都應由「台北文創公司」開立發票。
但目前現況,除了租金、停車場、旅館收入外,其餘包括商場、電影院、展覽廳等的發票,都是以「誠品松菸店」名義開立,明顯違約。
吳俊銘強調,營運權利金是以台北文創大樓年營業收入的0.5%計算;業者以誠品名義開發票,等於讓市府短收權利金;目前就等5月報稅季節後,將回頭向台北文創追討。同時,北市府最快1周內,也會就此問題發函業者開罰,1天罰5萬元,直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