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國際組/綜合報導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管理及擁有運河的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可能向長賜號貨櫃輪船東日本正榮汽船公司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因擱淺造成的通行費損失及運河修繕費。
長賜輪在蘇伊士運河擱淺六天才脫困,超過四百艘船受到影響,也有船隻等不及繞行替代航路。長賜輪碰撞到運河岸邊造成岸體部分崩落,接下來很可能持續進行修復作業,賠償金額尚不清楚。
長榮海運超大型貨櫃輪「長賜號」日前在蘇伊士運河造成的雙向航道阻塞。 圖/推特@mercoglianos
日本海運相關人士說,大型船隻通行蘇伊士運河費用,單次約3千萬日圓至5千萬日圓不等(約台幣780萬至1300萬元)。如果用每天通行約50艘船舶來計算,一天無法通航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最少就損失近台幣4億元。
保險業者說,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可能向正榮汽船及正榮汽船保險公司求償,或提出和解談判。
船東在出租船舶時,會投保船體損傷及意外等責任險。而保險又分成承保船體及包括貨物、燃油外洩等意外兩種。
長賜輪因為擱淺,船底可能有所損傷,這一部分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另一名相關人士說,「運河管理局的損害賠償,正榮汽船可能透過保險等方式來支應」。
全球航運權威媒體「勞氏日報」推算,蘇伊士運河封鎖造成許多船隻受困,因為海運延遲等產生的損失金額,每天約九十六億美元。不過,對這樣的損失,所有受困在場的船舶所有人似乎都可以透過保險獲得賠償。
至於被迫改道的船隻因航程增加而衍生相關費用,根據過去案例,多半很難透過訴訟討回損失。考量訴訟費用與耗時,會因為繞路提訴要求賠償的船公司應該很少。
這次以租用方式營運長賜輪的是台灣長榮海運,負責指派船上廿五名船組員的是「貝仕船舶管理公司」。船東把船舶管理委由另一家公司處理,然後向海運公司收取租用費,這種方式稱為傭船契約。從這次事故可以看出,一旦發生損失意外時,船東要揹負的責任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