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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容積銀行 首案送件

#租售 #容積銀行 #容積移轉 #估價 #鑑價

記者袁延壽/台北報導

台北市容積銀行第1案送件!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綜合企劃科長王冠斐昨(5)日指出,市府在7月底收到申請容積移轉第1案,適用容積銀行新制,建案位於北投區文林段,已通過資格審查;市府近期將邀3位估價師,就業者申請的容積移轉比例,進行代金的鑑價。

容積移轉第一案已通過資格審查,近期有3為估價師會進行代金的鑑價。(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北市容積銀行有規劃,傳半年內有配套措施。(圖/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政府在7月2日公告實施《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容積銀行」制度正式上路。新制有3年緩衝期,在這3年內,申請人可50%依舊有的捐贈公共設施取得容積移轉,50%則須按新規定向市府容積銀行「繳代金、買容積」。3年過後,台北市境內需要容積的開發商,就100%要向容積銀行透過代金方式來取得容積移轉。

市府都發局綜合企劃科長王冠斐指出,這首件申請案基地面積約有1千多平方公尺,建商原先在今年初已透過捐贈公共設施,取得容積移轉;不過,考量建案所在的發展性,需要更多容積,在新制公布後,透過容積銀行來取得更多的容積。

王冠斐指出,根據新的制度,市府將委託3家以上專業者查估(費用由接受基地所有權人負擔),以市價為計算基礎,並考量開發者營建、管銷成本及合理利潤(市府初步定為15~20%),來計算容積代金的價格,並經過都審會通過才能決定。

北市府都發局綜合企劃科預估,整個行政流程跑完約半年。都發局指出,過去容積移轉是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式辦理,過程並不透明,也容易造成有心人士炒作容積。有鑑於容積屬於公共財,北市府改由政府做莊,建商須用代金向容積銀行購買容積,代金則可投入公共建設。

記者袁延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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