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黃婉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朝2050年淨零排放邁進,市政府草擬「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提出節電、減廢相關作為,法案22日經議會三讀通過,成為全國首部2050淨零排放地方法規。北市環保局指出,後續將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並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
「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立法重點共計8大核心,包括除碳、創綠、節電、綠運、減廢、增匯、調適及永續,同時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統籌全市氣候調適與節能減碳工作,也設置「氣候轉型基金」獎補助、鼓勵各項節能減碳、增加碳匯、氣候調適、公正轉型工作。
環保局指出,為消除溫室氣體排放,北市已訂下2030年減碳40%,2040年減碳65%,同時增加綠能零碳電力,引進、推廣氫能,課以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義務,並減少非必要耗電,要求新設指示燈與廣告照明使用節能燈具,市府機關學校每年節電、節水、節油及減紙至少1%。
環保局說,未來也將推廣綠運輸與電動運具,包括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一般公務燃油車輛2030年電動化、畫設低碳交通區,管制高排碳車輛規定時間內不得進入,同時減少廢棄物產生,推廣一次性用品減量、鼓勵使用再生水、塑膠包材循環,並增加樹木碳匯、提升抗災復原能力及推動自然保育永續發展。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該自治條例是全國首部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及路徑入法的地方自治法規,擘畫未來30年淨零轉型方向,為零碳台北立下里程碑,感謝議會三讀通過支持,首都願做台灣淨零排放的領頭羊,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該自治條例須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期待中央能盡速核定,屆時將正式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