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李金生/綜合報導
歷經10年、3任縣長,坐落於金門林務所園區旁的「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因整體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未能依契約期限營運,縣府2020年向承攬廠商「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終止契約之要求,後續又經多次的協商、協調程序確認後,昨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將要求承攬廠商拆除地上物、塗銷地上權,並賠償縣府應有的損失。
金門縣府為配合林務所園區轉型、活化並整合觀光資源,2013年與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簽訂「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營運及移轉案」投資契約,契約期間達50年,原定2016年完工及營運,目標是藉由休閒渡假園區的設置,活化觀光資源、增加就業人口,縣府也能從租金、權利金獲取收入,營造縣府、廠商、民眾3贏願景。
這項BOT案於2015年初進度還算正常,該公司也投入新台幣4億餘的自有資金,但後續因工程進度落後、財務融資問題,導致原定應於2016年5月29日開始營運之日期跳票,迄今累計進度為25%,僅有鋼骨結構豎立於林務所園區旁,且鋼構已有鏽蝕,周邊圍籬也有毀損等情形。
縣府說明,此案自2015年起便再無工程進展,整個工區閒置多年,2020年7月縣府依合約內容認定已達重大違約且未有改善情形,函文通知該公司終止契約,但該公司主張因兩岸情勢、旅遊觀光團人數劇減,不同意縣府終止契約,雙方便依照契約規定進行協商、協調委員會程序,因受新冠肺炎的影響,相關程序至近期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