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提醒」之下,金管會已要求票券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增訂非國營事業發行人「同一關係人」及「同一集團」的免保證商業本票限額,不得逾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的40%,若金管會核可,預計4月1日正式實施。據了解,金融圈人士都指此條文為「中租條款」,主要是免保證商業本票(簡稱免保CP)大多是台電、中油、中租、和潤等在發行,但這次限制對象是「非國營事業發行人」,即主要是衝著中租、和潤等民營租賃業。
金管會官員表示,主要是央行提醒票金公司承銷的無保CP,只有對同一產業限制淨值一倍,及票金公司自行持有無保CP總額(含國營企業)不得逾淨值兩倍,有些租賃公司是同集團下的不同子公司,大量發行無保CP籌資,且這些租賃集團在大陸亦從事租賃事業,資金風險無明確控管。
中央銀行「提醒」之下,金管會已要求票券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增訂非國營事業發行人「同一關係人」及「同一集團」的免保證商業本票限額,不得逾票券金融公司淨值的40%,若金管會核可,預計4月1日正式實施。圖/報系資料照。
銀行法33條之3早已對同一關係人及同一關係企業有授信總額的規範,即不得逾銀行淨值40%,但票金公司卻沒有類似的規範,因此金管會要求票券金融商業公會增訂自律規範,目前自律規範已交到金管會,只要核可此規範,即可在4月1日上路。
票金公司去年商業本票業務約6千多億元,金管會表示,其中逾五成以上是無保CP,不過即便4月1日新增淨值40%的限令,以目前平均約占淨值30~35%的比重,不會有租賃公司超標,只是未來租賃集團恐怕要分散籌資管道,如跟銀行融資、發行無保CP或證券化籌資等。
據了解,金管會的確注意到票金公司承銷無保CP,極大部分都是國內幾大租賃公司擔任發行,且銀行等都會投資握有這些無保CP,風險有過度集中的問題,同時這些租賃公司業務不斷擴大,大舉在大陸投資拓展租賃業務,政府也會擔心這些租賃業並不是高度監管的行業,卻大量自金融機構或資本市場籌資來投資大陸,央行建議應進行適度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