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鷖人/台北報導
行政院拍板公司法修法方向後,經濟部昨(11)日舉辦最後一次公司法公聽會,針對設置公司治理人員(公司秘書)、非公發公司向經濟部申報股東名冊,外界仍有反彈雜音,尤其設立「公司祕書制度」入法反彈最為強烈。
公司法三大疑慮
另外,在申報股東名冊部分,與會代表指出三大漏洞,第一,現行2,159家公發公司中,有136家公發公司未上市、上櫃,沒有申報股東名簿,將形成管理漏洞。第二,16萬家中小企業申報成本高,又如何確定公司有即時申報,且罰則僅及於董事長,不具威嚇力。第三,經部擬委由民間團體管理資料庫,有資安疑慮。
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表示,為了配合洗錢防制,設置公司治理人員和非公發公司申報股東名冊還是希望納入,但是會盡力降低企業遵法成本。然而,昨日公聽會中與會代表似乎並不埋單,記帳士公會、會計師公會、工商協進會和全國工業總會等都對設置公司治理人員表達強烈反彈。
學者陳連順批評,公司秘書是英美法系制度,英美法系採單軌制,只有董事會;台灣是雙軌制,設有董事會、監察人,體系會混淆,且公司秘書定位不能如此抽象,角色、職權一定要說清楚。為配合洗錢防制,非公發公司須向經濟部申報股東名冊也引發異議。
工總代表批評,防制洗錢金融行動機構工作組織(FATF)並沒有規定需要申報股東名冊,勞民傷財建立集中資料庫並沒有意義,且還有資料洩漏風險。王美花回應說,經濟部希望在遵法成本跟國際評鑑間取得平衡,才做出應申報股東名冊但不需揭露實質受益人決議。王美花進一步說,集中資料庫會採「封閉」資料庫,最開始會由經濟部管理,未來再考慮委外,不會有資料外洩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