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陳鷖人/台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上會期已付委但未排審的《公司法》修正草案被列為政院30條優先法案之一。一般預料,包括「公司治理人員(公司秘書)」、「法人董事條款」、「E化平台」,以及爭論許久的「股東名簿備置」、「揭露實質受益人」等5大議題,將成為審查攻防重點。
其中, 尤其是「股東名簿備置」、「揭露實質受益人」議題在修法期間一直備受爭論,現在政院版雖已達成共識,但民間公司法修法委員會學者仍希望提出更具約束力版本,仍有可能出現變化。
公司法主要議題各版本差異
為一改以往公司資訊揭露不明弊病,同時因應今年11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評鑑,依政院版本規劃,公司股東名簿維持現有機制備置即可,改以「有條件」揭露實質受益人,所有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須強制申報。
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認為,政院版定調若實質受益人不強制申報,不足以因應洗錢防制評鑑,目前仍傾向有條件強制申報,不過各方意見仍需再討論。此外,「法人董事條款」也是此次修法的重要攻防點,民間公司法修法委員會強烈要求應刪除現行條文,立委高志鵬也表態將提案修法。
高志鵬指出,將會代為提出民間公司法修法委員會修正版本,近期會展開連署,3月初應可確定版本內容。目前,高志鵬版本除要求刪除「法人董事條款」和「委託書代理」外,也會重提建置「公司登記E化平台」;至於民間修法委員會多次呼籲的實質受益人完全揭露,因為爭議仍大,仍在評估是否採納。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也提出修正版本,對於法人董事是否廢除則抱持不同看法。曾銘宗指出,法人董事是歷史產物,雖然是台灣獨有制度,但實施多年來確實可以確保泛公股權益,也是台灣金融法制內重要制度,是否廢除應再聆聽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