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楊靜茹/南投報導
阮姓男子以種植作物的名義,向水利署第3河川分署承租南投縣國姓鄉烏溪旁的公有河川地,去年10月卻將租地提供給7家業者傾倒約2700噸廢土,廢土還摻有廢鐵、塑膠等廢棄物,承租人辯稱進行填土改良,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偵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水利署第3河川分署巡查人員去年11月報案,指國姓鄉國姓段、烏溪旁公有河川地遭非法堆置廢土或回填廢土。南投縣環保局獲報會同警方現勘,發現該處除被回填堆置大量營建廢土,還摻雜有廢鐵及塑膠等廢棄物,若以傾倒面積2700平方公尺、回填土深約1公尺推估,大概遭傾倒約2700噸廢土。
警方調閱監視器,10月下旬起每天有13至14車次的砂石車行經案發處,砂石車進入該河川地時,車斗還載運著物品,砂石車離開時車斗載運物卻清空了,研判砂石車將廢土及廢棄物傾倒在河川地上,且多輛砂石車分屬7家不同的交通公司,這7家業者皆無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
承租人到案供稱,為了改良土質進行填土整地,允許業者載運土方回填。全案依違反《廢清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土地承租人及7家業者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局長李易書表示,面對水利地、河川地或農地遭非法回填廢棄物情形,已攜手警方加強查緝,並輔以科技監控設備蒐證;民眾若土地有整地或填土改良需求,須向農業及土地主管機關申請,取得相關許可,方能進行農地填土改良,切勿聽信廠商可免費填土謊言,一經查獲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