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元/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榮譽會長
行政院前院長陳 「房屋稅違憲說」,引發房屋稅存廢討論。
就地方財政而言,好的「財產稅制」應具備五大要件:穩定、效率、公平、人民可負擔,與促進環境永續發展。若以此檢視台北市政府近年來的「稅改」,即可發現房屋稅制確有改進必要。
各縣市擬調升房屋稅,引起正反兩方意見(好房資料中心)
首先,在稅制穩定性方面,台北市政府近年陸續調整房屋稅稅基(包括路段率、房屋標準單價)及稅率,三變項加乘下,形成暴增式房屋稅,一般住宅光房屋稅就較原先增加二點六至七點八倍,豪宅再另加豪宅稅。民眾置產或產業投資時,完全無法預測稅制漲幅,連帶影響台北市大型地上權開發案的民間投資意願。
第二,課稅應符合效率性。地方政府的財產稅不是課越多就越好,必須視其是否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建設與服務。台北市政府這幾年財政狀況穩定良好,並無迫切加稅必要。如今房屋稅大幅超收,但沒人知道是否得到有效運用。
第三,公平性,此次台北市的「稅改」,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新舊建築一刀切,以一○三年七月一日為分野,之後即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讓同條街、相差數月領得使用執照的建案,房屋稅可以相差到二點七倍或更多,形成同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
第四,符合人民負擔能力。在台北市的房屋新稅之下,凡新房一律適用暴增式房屋稅,以致有意參與都更民眾,即使換得了新房,卻付不起高額的稅。
更可憐的是購買地上權或使用權住宅民眾,他們沒有房屋所有權,薪水也沒增加,卻因房屋稅轉嫁,必須負擔暴增租金。為保障居住的基本人權,美國各州還立法限定財產稅的漲幅上限。
第五,促進環境永續發展。好的稅制,應有利於都市環境品質的改善,邁向永續發展。
但現今的房屋稅是在懲罰對良好環境品質有貢獻的投資者或居民。例如退縮建築基地、增加開放空間,有利當地環境品質,卻因樓層提高,必須適用更高稅率。又如國際觀光旅館,每部電梯加稅二%、中央空調加五%、玻璃外牆加十%。相較於其他各都的規定,台北市政府擺明不歡迎國際觀光旅館的投資經營。
綜上,我支持課徵房屋稅,更支持台北市政府檢討改進不合理的房屋稅制。當年政府以打房之名加稅,有其特定時空背景的正當性,只是打房乃一時的政策需要,增稅提高自用住宅的持有成本,卻是市民永久生活負擔。房屋稅制應適時調整、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