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宋原彰、王勇超/綜合報導
高雄市共3721戶養殖戶,僅6戶投保俗稱漁業保險的「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保險」,比率不到1%,近月來颱風接連造成養殖業損失,光凱米颱風政府就發出1157萬救助金。有議員認為,養殖戶對保險制度認知不足,對保險收益也缺乏信心,以致投保戶數量逐年降低,市府應加強推廣,讓漁民透過保險降低損失。
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保險分為溫度及降水量兩種參數保單,前者以石斑魚、虱目魚、鱸魚及吳郭魚業者為投保物種,連續10小時氣溫低於10度才理賠;降水量保單則針對高、屏地區午仔魚、龍虎斑、青斑、白蝦等物種,需連續48小時累計降水量達520毫米才理賠,但近年賠付比率僅有1%。
市議員陳慧文表示,這兩種保單每公頃保險費5000元到31萬元不等,漁業署補助三分之一保費;養殖戶投保數過低,主要是漁民對保險制度認識不足,也認為保費負擔過重,市府有必要加強推廣,才能讓漁民透過保險降低損失。
岡山區養殖漁業發展協會表示,溫度參數、降水量保險對南部業者太嚴苛,10小時以上低於氣溫10度以及降水量520毫米等條件在近幾年寒害、風災很少見。林園區石斑魚養殖場業者則表示,漁業保險應將災後停水停電損失列為條件比較實際,這樣漁民較願意接受。
孫姓漁民說,投保漁業保險須領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還要完成當年度放養申報,部分養殖戶嫌登記麻煩,或不願申報放養數量,對保險始終觀望;蘇姓漁民說,現行漁保,漁民需負擔三分之一保費,且理賠條件不夠寬鬆,並不划算。
海洋局長黃登福說,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保險並非強制險,原本漁民、中央和地方各分擔三分之一費用,高市已把漁民保費負擔調降為四分之一,2016年霸王級寒流侵襲高雄後幾年,保單數有提升,近年嚴重災害下降,漁民投保意願才不高,但市府會持續加強宣導,也與保險公司研議放寬出險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