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
台灣的夜市已經是觀光賣點,但存在著是否繳稅的爭議,衍生法律管不到的地下經濟。經濟部長杜紫軍昨日表示,「從公平的角度,是應該繳稅,但需要透過一定時間、一定地點的管理制度,才有課稅的機會。」
夜市攤商不必繳稅遭外界質疑,經濟部長杜紫軍表示,從公平的角度是應該繳稅,但需透過一定時間、一定地點的管理制度,才有課稅的機會。(截取自中時電子報)

近來樂華夜市爭議,引發外界關切,曾擔任商業司長的杜紫軍,針對夜市存廢問題表示,若能把握定時、定點原則,讓攤販保持整齊清潔,說不定是另一種文化或觀光景點的展現。
杜紫軍表示,攤販最大特性是因地制宜,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的攤販,會因當地經濟發展、居民文化、交通狀況而有所不同,不適合訂同一套規則管理,因此經濟部促成10個縣市政府訂定攤販自治條例。
他舉例,頗受好評的台北市寧夏夜市就畫定固定時間、地點管理,也不會阻礙交通;除縣市政府輔導外,夜市自治團體也非常重要,凝聚在地共識,有一套內部的管理後,攤販管理就會更上軌道。
至於夜市繳稅問題,杜紫軍解釋,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是應該繳稅,但還是要看是否符合商業登記要件;同時要有定時、定點的管理才有機會找到納稅義務人,機制才能夠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