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伯驊/嘉義報導
嘉市垂楊路去年11月刨除重鋪,為了保護左轉車,內側車道畫上黃色槽化線不供直行,市府解釋,中央補助時要求設左轉專用車道,但立委王美惠說,求證中央,並沒附帶須設左轉道才予以補助的條件;對此,市府拿出審查委員的意見,反駁說,確實被指,有左轉燈路口「宜配合設左轉專用道」。
王美惠說,立即召集營建署和交通部了解情形,營建署澄清,前瞻提案審議,並未要求必須設置左轉專用道,才予以補助,而是以維護交通安全,並兼顧車流順暢為設計原則,營建署已請市府評估設計成效,並檢視現場車流狀況,是否有交織混亂的情形,依評估結果再做修正。

王美惠也轉述,交通部則表示,雖為交通道路標誌標線設置的主管機關,但僅有要求劃設標準,並無要求要在哪裡劃設,劃設標誌標線依各地方情況不同,因地制宜。
王美惠認為,經初步了解,「申請中央提升道路品質經費,並未附帶必須設左轉專用車道」的情事。如果嘉市府還有任何疑慮,則可邀集中央主管機關一起到現場會勘,所有的道路規畫、標誌標線設立,都應以市民的安全及便利為最高指導原則,自己則會持續在中央,努力爭取道路建設經費。
市府表示,垂楊路為市區重要道路,申請前瞻經費「提升道路品質計畫」非人行補助案件,中央都希望挹注預算,不只有重鋪AC,一併做交通改善,多名審議委員便針對左轉情況,提出建言。
市府拿出第53次規畫設計審議會議的委員審議意見表,有委員認為,垂楊路交通量不算極大,車禍數量卻高,建議設有左轉燈號的路口,配合設置左轉專用道;也有委員說,可加繪行車引導線,或左轉引導線。
垂楊路工程,核定工程總經費為7650萬元,改善道路長度2465公尺,市府預計,垂楊路從國華街口以東的路段,重鋪AC後,考量是否比照內側車道畫曹畫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