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屋稅是持有房屋時需繳納的稅費之一,若是納稅義務人的房屋為簡陋房屋,可向稅務局申請按房屋標準單價減成核計房屋稅額,以節省房屋稅。
南投縣稅務局表示,房屋具有下列情形達3項者,為「簡陋房屋」:
1. 高度未達2.5公尺。
2. 無天花板(鋼鐵造、鋼骨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之房屋適用)。
3. 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4. 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
5. 無衛生設備。
6. 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
7. 無牆壁。
8. 樑、柱使用回收再利用之舊有鋼骨建材。
以上按該房屋所應適用之標準單價之7成核計,具有4項者按6成核計,具有5項者按5成核計,具有6項者按4成核計,具有7項者按3成核計,具有8項者按2成核計。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符合上述要件者,可向稅務局或所轄埔里、竹山分局提出申請,以節省稅負,如對房屋稅之課徵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