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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修囤房稅 擁逾6戶課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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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維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為「打房」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擁有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者將課徵3.6%房屋稅率,議會昨 (17)日審查修正草案,國民黨團認為建商只課徵1.5%,質疑「假修法、真圖利建商」,並要求將「囤房稅」專款補貼老人健保費;財稅局長陳柏誠說,建商須有待售期,難認定有囤房動機,若提高稅率恐轉嫁給消費者,才訂3年課徵1.5%。
 
台南市府所提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明年7月1日施行,非自用住宅將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5戶以下每戶稅率2.4%,6戶以上3.6%。
 

 

台南市政府為打房,祭出囤房稅修正,擁有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將被課徵3.6%稅率。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為打房,祭出囤房稅修正,擁有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將被課徵3.6%稅率。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建商房屋待售期從1年提升到1.5年,稅率調高為2%,明年開徵,台南市府訂定建商持有待售住宅起課房屋稅3年內未出售者課徵1.5%,多名議員意見不一,國民黨團認為不合理,質疑市政府藉修改房屋稅率,圖利建商,擁有6戶以上須課徵3.6%稅率,導致租金大漲年輕人受害,財團建商3年內卻只課1.5%,居住正義何在?並要求將「囤房稅」專款專用,補助老人健保費。
 
國民黨議員蔡育輝、民進黨蔡旺詮都提出打房的加嚴版本,建議持有1戶非自用住宅者稅率1.5%,2戶1.8%,3戶2.4%,4戶以上3.6%。陳柏誠說,尊重議會審議結果。
 
陳柏誠表示,建商興建住宅房屋後須有待售期,很難認定有囤房動機,財政部也函示,不動產開發公會陳情起造人興建房屋是以銷售為目的,若不具囤房性質,房屋稅率宜從最低法定稅率1.5%起考量。
 
最後主席蔡淑惠裁定:有爭議的條款留待政黨協商後,再送大會進行2、3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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