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近日傳出為了求加速興建社宅、國家住都中心無形中可能犧牲掉住宅居住品質的說法;對於這樣的言論,國家住都中心指出,絕對不會因為要追求興建速度,而犧牲住宅品質,社宅興辦、建造的流程都非常嚴謹,全程嚴格把關。
對於社宅的興建與管理,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指出,社會住宅推動不能只追求「量」成長的迷思,依照《住宅法》第5條第3項規定,應先針對當地居民的需求作調查,如此才能因地制宜、符合需求,打造出符合當地居民可接受的社會住宅,而減少反對的阻力。社宅推動作為都市政策的一環,事前規劃與研究的過程不可少,須透過居住調查,採因地制宜方式,回應當地的需求,並邀請民間人士共同參與規劃,才能發展出永續多元的社宅。
研究員認為,社會住宅政策要建立嚴謹的監督制度,一定要做好施工期間逐期的施工監督,工程必須依照設計圖樣、施工規範詳實施作,若有不符之處必須立刻檢討改進,最後驗收時要組成驗收小組,仔細驗收,若有不妥的地方,必須嚴格要求廠商限時改善,以維持住宅品質。
國家住都中心指出,社宅興辦要求所有社宅居室空間都應有自然採光,並提出合理住宅單元需求面積(不含陽台):套房型面積為8-10坪、二房型為16~18坪、三房型為22~24坪,確保基本空間尺寸,投標過程的方案並非最後定案設計,廠商得標以後,在設計階段都由本中心及專管單位、工程管理機關嚴格把關,再聘請專家學者協助提供意見,除基本設計審查外,須再提經各地縣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管反覆檢核確認居住空間品質。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本中心社宅招標案件評選的委員包含建築、機電、結構、土木等專業,評分項目除了設計,也包含對基地課題分析及法令檢討、結構及機電設計、價格組成、工程管理能力、BIM執行能力、工作團隊實績等綜合能力表現評定,中心於評選前都會請委員針對廠商整體表現進行綜合評選,絕無橡皮圖章的情事。
國家住都中心說明,關於社宅工程採統包方式招標是為減少介面整合問題,並盡早完工提供更多的社宅給需要的民眾,統包也是近期國內重大工程發包趨勢,綜觀全台社會住宅興辦,採統包方式發包為多數,但與社宅居住品質無相對關係,本中心為順應各方意見,部分案件也有採傳統標發包的計畫。至於繳納工程款8%「履約保證金」,屬得標廠商依工程契約履行債務的擔保,並非報導所指「過濾掉財力不夠強健的地區營造廠,成為社宅招標不順的原因」。
國家住都中心指出,社宅在規劃前期其實相當辛苦,包括盤點各處土地、相關規劃、與地方溝通、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等程序,相當繁瑣,待上述這些作業完成後,再進行工程招標、廠商遴選、決標,廠商還要進行細部規劃設計、建照申請(約需要10個月到近一年時間),後續再開始正式動土開工,共須約三、四年時間完工,視各社宅基地大小、戶數多寡而有工程時間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