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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納實價登錄?內政部:暫不可行

#租售 #政策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實價登錄 #租屋 #特別扣除額
工商時報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審議《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在野立委共提出七案,包括將租屋市場納入實價登錄、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等。內政部認為,租賃納入實價登錄恐擾影響市場安定,暫不可行。
 
原訂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備詢,但花敬群一早快篩陽性,臨時改由內政部常次邱昌嶽代理。
 

 

內政部認為,租賃納入實價登錄恐擾影響市場安定,暫不可行。中時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宣布「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為減輕租屋民眾生活負擔,將租金補貼戶數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補貼戶數至50萬戶,並對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戶的補貼金額給予1.2倍至1.8倍加碼。(陳君瑋攝)

 

 
邱昌嶽表示,對於將租賃市場全面實價登錄,並建立檢舉獎勵和罰則等,因考量租賃契約訂定屬債權行為,於租約雙方當事人合意即發生效力,個人房東自行出租住宅案件,難以全面掌握,貿然推動可能造成房東出租意願下降、租金上漲或市場閉鎖,恐影響市場安定,建議暫不予修正。
 
民眾黨團、時力黨團提案,推動租賃住宅服務業轉租案件申報實價登錄,並增訂查核與罰則。邱昌嶽回應,租賃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實施僅三年多,仍屬實施初期,以實價登錄方式揭露個別轉租資訊,恐影響房東委託租賃服務業意願,不利於包租代管產業發展。現階段優先進行租賃資料申報內容調整與資料分析,逐步擴大掌握租屋資訊,未來視資料整合情形,研議供外界查詢的可行性。租賃住宅服務業轉租案件應申報實價登錄等提案,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
 
另藍委吳怡玎等提案,住宅租賃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至30萬元,以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邱昌嶽回應,租賃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權利義務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如有修正必要,建議宜於所得稅法訂定,且因已涉及所得稅租金支出認列方式與抵扣所得額度變更,屬財政部稅制範疇,宜由財政部通盤評估。
彭媁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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