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安怡、陳祐誠/台北報導
日前有民眾讓愛貓搭飛機,貓咪卻跑出籠外遭輾斃於停機坪,事後民眾僅獲得約3千元賠償,由於目前各家航空公司對寵物運輸規定,多半表明動物若有傷害等情況概不負責,消基會昨日痛批這種片面的免責聲明,恐違反《消保法》規定,是無效條款。
國人養毛小孩風氣日盛,但寵物運輸相關保障卻未能跟上腳步。(中時)
2005年全國家犬貓數量為136萬隻,平均每5戶就飼養1隻,2015年家犬貓數量增至230萬餘隻,平均每3戶就養1隻,國人養毛小孩風氣日盛,但寵物運輸相關保障卻未能跟上腳步。
消基會調查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國泰航空、新加坡航空、遠東航空寵物運輸相關規定,發現一般寵物一律視作行李運送,並以超重行李費來計價收費,不得列入免費托運行李額度內,也不得替寵物購買機票。
其中,中華航空、新加坡航空更表明,對動物傷害、遺失、延誤、疾病或死亡等情況一概全不負責,長榮航空和國泰航空則是除非為航空公司疏失,否則也是不負責;遠東航空則有相關免責說明。
消基會質疑,航空公司片面將寵物死亡等情況排除責任範圍,有違《消保法》中的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該契約條款應屬無效。
此外,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全日空航空、芬蘭航空是少數允許乘客將小型寵物攜帶進客艙的航空公司,並規定籠子尺寸要可以置放在座位下方,但目前國內的航空公司,還是嚴格要求不准寵物進入客艙,政府應加速訂定相關管理與運輸條例,以保障飼主與寵物的權益,也讓業界有所依歸。
對於「片面免責聲明」的指控,華航強調,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有針對動物運送做出規範,公司是參考並就特殊運送風險情形制定免責條款,以維護雙方權利。同遭點名的新加坡航空則說,免責聲明是有客人接洽時才提供,內容也不是全面性免責,還是會釐清造成損失的單位,公司作業都是遵照國際規範。
航空界人士則指出,當動物進入貨艙,事前都會要求飼主自行備妥水與食物,平常貨艙不打氧氣,若有託運動物,則會特別加壓、打氧,但飛行本來就是對動物不佳的運送模式,輕則生病、重則死亡,航空公司已盡到告知義務,飼主得自行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