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北市一輛公車日前衝上人行道,造成一名警員受傷、一名機車騎士死亡;司機供稱肇事前幾天曾吸毒。法務部長蔡清祥昨表示,美國有十個州只要吸毒開車就處罰,英國是抽血檢驗看毒品成分程度再決定如何處罰,德、日制度與我國一樣,他已請檢察司參考國外立法,檢視我國法條,對毒駕威脅人命之事提出修法建議。
蔡清祥昨天上午召集會議,就刑法公共危險罪章檢討有無修正必要。他說,道交條例對毒駕行政罰「似乎不夠」,要求研究是否加重刑罰遏止;毒駕是否比照酒駕以科技方法取締也會一併考量。他還說,毒駕會造成精神恍惚、甚至嗜睡,「明明知道有吸毒,就不應該開車」。
毒駕行政罰「似乎不夠」,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研議修法調高刑責。圖/聯合報記者王聖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