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噪音車注意!新竹縣政府自111年將固定式聲音照相加入執法,有效降低投訴案件數。今年又新設3處固定式聲音照相,將於4/1正式上路,同時預計下半年再增加2台機器,加強取締力道。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今年分別於竹東鎮北興路、竹北市西濱路二段、竹北市興隆路一段等3處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每處設備前100公尺會設置提醒告示牌,近期已完成測試驗收。新竹縣長楊文科說,新的一年到來,期盼給鄉親有更好環境品質,透過科技執法,提高車輛噪音稽查量能,希望大家將心比心,讓新竹縣成為安居友善城市。

固定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70公里路段,聲音管制標準則為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而超過夜間10時則一律處最高罰鍰3600元;環保局說明,噪音取締有嚴謹規範,未告發成功的主要原因為:前後3秒有車、車速過快致拍攝車牌模糊不清(時速超過80公里)、車牌有髒污、風速>5m/s、地面潮濕等,依規定都不裁罰,以避免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