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綜合報導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貼文指出,台中捷運事件究責「本末倒置」。這件事本來100%是建商興富發的責任,卻因中捷董事長要求「拍拍手」,成功變「箭靶」。
方儉在臉書貼文指出,他從多年的事故分析和危機處理的經驗來分析,事故肇因是興富發工程工安管理的問題,不論該施工是否核准、合法,吊車是否還在安檢有效期間,這些都只是「文件齊備」,不足為吊車就可以合法墜落的推論。
他舉3點說明,1.這麼重大的吊車會墜落,肯定是有違失的,即使工程核准也不代表就是安全,且核准程序是否確實有效,都應探究。
2. 大型吊車不應墜落,即使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內,也不代表吊車是「合法」可以墜落的。應探究安全檢驗內容。
3.軌道運輸在安全設計上,不可能考慮到會有吊車砸下來,因為在軌道上,列車有絕對的路權,其他「異物」不應進入。
目前很多人都在講中捷的SOP不對,方儉說,我相信不會有SOP會寫到大吊車掉下來應如何處理。因為吊車怎麼可能會掉到車站前的軌道上?
方儉說,大家現在反而怪起捷運列車撞吊車。這是非常奇怪的事。雖有緊急煞車的設計,但現場的人根本想不到會有吊車掉下來,也不可能有程序書想到這樣的情況。因為還有其他1萬件以上可能的意外發生率都遠大於吊車墜落,例如恐怖攻擊。
現場人員、行控中心監控人員,眼睜看到數噸重鋼鐵的吊車掉在自己面前,也會嚇得目瞪口呆,這是人之常情,否則台灣也不會一年車禍死3千多人。方儉說,即使有數十秒應變時間,但是我們不能要求向來平靜安全的捷運環境下的員工要分分秒秒集中精力在從天而降的吊車或其他龐然巨物上。
方儉也說,中捷代理董事長已下台,但對肇因的責任追究不應該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