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敬家/彰化報導
民國60年前老房不受建築法規範,卻因屋況老舊使用率下降,為避免成為治安死角、影響發展,從中央到縣市都將老屋補助列為鼓勵政策,但學者認為10年來熱度已下降,老屋經營市場幾乎是「還沒成形就被榨乾」,民眾期待老屋運用能走向公益性,但許多經營者面臨租約、硬體等壓力無法長久,一般人想靠老屋賺錢並不容易。
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顏世樺說,老屋得以持續經營,往往是經營者自身具備「迷人」特質,但老屋先天上經營型態侷限,整建維護需要相當資金,推動「老屋欣力」10年,他認為不需要為老屋的成功找模式,但老屋風潮已炒熱了租金行情,建議經營者先將老屋當副業,最理想的狀態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用,較沒有修繕、資金壓力。
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到今年中為止,圖為申請修繕的鹿港泰豐號老屋。圖/彰化文化局提供
他也說,短期租用不利有心的經營者做長期規劃,政府可以以減稅方式鼓勵老屋屋主與房客簽長約,國外對於空屋加徵「空屋費」,也有助老屋走向資源再利用。
顏世樺觀察,經濟窒息的社會環境,讓年輕一代更想掌握小雀幸,重視質感、心理層面感受,才讓老屋再造成為風潮,政府可針對這樣族群的特質正面引導,讓他們有足夠的訓練機會、銷售通路,激發出更多創意及遠見,老屋的相關補助可更有彈性。
彰化文化局長張雀芬說,老屋能否出租再利用,屋主往往占很大的因素,目前前瞻計畫針對鹿港提供修繕補助,經費相當足夠,延長到今年中申請,但許多房屋所有權人意見分歧,導致老宅難再利用,政府補貼修繕、租金基於鼓勵,但老屋的商業經營往往回歸市場考驗,感動行銷就相當關鍵,縣府會延續將老屋經營的故事列成冊,今年也將成立老屋媒合平台,促成老屋活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