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過關,豪宅交易未來將受到衝擊,不少富豪趕在新法上路前以私法人購置豪宅。去年12月,光台北市至少就有8家法人公司購置豪宅,根據實價登錄顯示,最新一件為英屬維京群島商耐思科技3.4億、每坪178.6萬元,購入「華固天鑄」36樓戶,為近三年新高價。
房仲業者指出,近年富豪以公司法人購置豪宅相當普遍,據推估約有近半的豪宅交易登記買主均為法人,在平均地權條例新制過關後,未來法人購置住宅採許可制,等於大幅限縮富豪購置不動產財務操作的空間。不過,不少台商或傳產家族企業趁房市降溫,積極看屋為家族置產,一次就買個兩、三戶,顯示長期持有不動產仍是富豪們資金規劃的主要方式。
去年12月實價登錄已揭露的豪宅交易中,一個月至少有8間法人公司出手購置豪宅,其中有6筆都以無貸款交易,包括世偉開發和明曜百貨,各自以4億現金買入「冠德信義」13和14樓;大豫實業、大咸實業分別各以3.2億、每坪222萬元無貸款買下「西華富邦」37樓各一戶。
此外,鴻益投資以現金1億入手中正區豪宅「皇翔紫鼎」24樓,新億投資以無貸款買進大直「冠德萊特莊園」8樓,壽元開發以2.24億買「華固名鑄」18樓。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法人購屋將採申請許可制,降低法人置產的彈性,原本就有計畫以公司名義置產的高資產族,便積極在法案上路前布局,其中不乏以無貸款的方式購置,顯示這類高端買方現金流豐沛、置產需求仍強。
雖然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法人置產的節稅功能大大降低,不過公司購入豪宅,不少做為招待所使用,被視為商業往來的資源,具有展示公司資本實力的意味,相關費用包括買賣時所要支付的仲介費、裝潢費、精品家具,和入住後水電瓦斯、社區管理費等,可認列為公司支出,仍有不少富豪會採取以公司法人名義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