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修瑞瑩、楊濡嘉、邱瓊玉/ 連線報導
各縣市政府對訂「分區生活工資」的看法差很大。台北市政府表示,北市生活費用高,早已訂生活工資。台南、高雄市政府則反對,表示南部薪資比不上北部,若實施分區薪資,南部的薪水一定會再被拉低,對南部的勞工不公平。
北市府認為,北市生活費用高,早已訂出生活工資。(好房資料中心)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台北市今年五月就開始執行生活工資,凡是北市府勞務委外廠商,包括清潔、保全等基層作業人力,其月薪調高為二萬二千六百三十九元,時薪為一百三十三元,希望藉著生活工資的訂定,帶動民間企業調高最低工資。
台南市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說,南北生活環境不同,北部雖然物價較高,但相對工作機會多、資訊發達,主張南北不同薪的學者專家,都是住在台北,「以台北看天下,」應該到南部住住,才能體會南部人的痛。
高市政府勞工局長鍾孔炤質疑,如果勞工的生活工資要分區,是不是油價也得分區計算?工資比較低的南部地區油價應比北部低一點?勞工分區計薪的話,公務員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台電的工人在北部爬的電線桿會比南部高嗎?為什麼北部的工人生活工資要比南部工人高?如果工資分區計,所得稅率是不是也該分區訂定?」鍾孔炤很生氣勞動部老是要推分區生活工資。他說,工資高低自然有市場機制調整,公部門沒有必要跳出來製造社會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