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屋齡超過35年的老屋有42萬戶,占台中市房屋數40%,不過從2017年到今年10月底,中市府受理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案僅0.16%、661件。台中市審計處表示,部分案件審議長達3年,違反中央1年規定。議員批評,都更案審議不該一再退件,影響相關進度。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近3年受理17件,平均審議時間為6個月,符合相關規定;台中危老重建核定數全國第3、開工率全國第1,正逐漸改善中;市府委託成立民間輔導團,並研議成立都更專責機構,以提高量能。
危老建築重建條例2017年5月上路,各都推動重建都不容易。台中市屋齡35年以上的房屋數集中在中區、大安、和平、后里、大甲與大肚區,但申請都更案中區僅2件,其餘5區都掛零。
國民黨議員張廖乃綸說,危老建築影響市容,更有公安隱憂,管線老舊易引發火警,地震時危及安全,不管都更案或危老重建,都發局應加速審核;申請人意見整合不易,修正處應一次說明,不要一再退件延誤進度。
民進黨議員林祈烽說,台中土地重畫、徵收面積大,未來20年空地蓋都蓋不完,中區、原縣區老屋多,但申請都更或改建意願低,市府應成立都更法人組織,針對台中車站前的中區加速推動,不該放任持續破敗。
都發局表示,老舊建物多在相關法規實施前落成,合法建蔽率、容積率高,導致更新意願低,加上重建經費困難、所有權人整合難度高,都讓危老、更新更困難;都更申請以西屯、豐原、沙鹿較多,中區因產權複雜,大安等區因周邊為非都土地,申請案件較少。
市府表示,已委託台中市建築師公會成立輔導團,在各區設危老工作站,可就近諮詢;近3年核定重建17案,平均審議期6個月,符都更條例1年規定;台中危老重建核定數、開工率名列前茅,市民漸正視危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