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江婉儀/新北報導
新北用地不足,近年改為利用新建案公益捐贈空間,作為公共設施空間使用,但市議員彭佳芸接獲陳情,民眾購買的預售屋要交屋時,才發現公益空間用途與當初簽約時不同、面積縮減,原因是市府單方面變更,未和民眾溝通。財政局表示,民眾如有相關意見,未來會納入評估且妥善規畫。
彭佳芸指出,位在三重中正北路的某社區,2017年核定公益空間作為市府辦公廳舍使用,即將交屋時,民眾才發現被市府變更為活動中心;重新路五段某社區在預售時,原本核定有3層樓公益圖書館,市府打算縮減為2層。民眾認為權益嚴重被影響,類似案例在三蘆地區就有7處。
彭佳芸認為,市府透過公開程序核定的公益空間用途,僅透過財政局公有空間調配機制變更,過程不需要民眾參與,只憑公文在市府內部往返,忽略住戶的權益。
彭佳芸要求,市政府透過「新北市公有建物供需調配精進方案實施計畫」,未來要變更公益空間使用目的時,如該棟建物有其他所有權人,必須先邀集該建物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取得共識,如預售契約上有載明公益空間用途,也應協助辦理換約。
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民間都更案從審查到興建完成多須3年以上,捐贈公益設施的用途,受贈機關會配合市政需求滾動檢討,這些空間也都是提供民眾使用,市府都會以民眾最大權益為優先考量,讓使用效益最大化,並以不影響社區安寧性之相關用途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