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貫徹新違建拆除作業,台北市政府表示,自112年度起,針對違法情節嚴重300平方公尺(約90坪)以上大型新違建,列入專案計畫執行拆除。
有關大型新違建拆除順序之選列,台北市建管處針對84年以後已查報尚未拆除之300平方公尺以上新違建,按違建面積大小、違建查報年度及是否屬拆後重建等項目,作為評點標準排序。

經排序結果,預定於112年第一季執行案件為中山區濱江街以及內湖區安康路等4案;後續將於4月及7月,再依評點較高之大型新違建分別公布4案,並訂期執行拆除。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為遏止新違建產生,將持續執行拆除業務,全力落實拆除列管有案之大型新違建,籲請違建所有人,切勿心存僥倖心理搭蓋違建,如已由建管處列管有案之違建,請儘速配合改善拆除,若經訂期而逾期未拆除,將由建管處依法派工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