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台灣每年保險詐領案件層出不窮,現在洗錢防制的全球趨勢下,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也發現,保單已成為簡單洗錢的管道之一,因此,未來也將成為重要的防制洗錢對象。
詐領保費手法包括自殘,刑事局2012年偵破男子以電鋸自斷左手臂,向4家保險公司申請650萬元理賠。圖為警方蒐證時,男子示範切木條時不小心所致。(本報資料照片)
保險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強調,要打擊保險詐領、洗錢需要跨部會整合才能拉高「發現」犯罪率,進一步達到破案的目標。
邵之雋指出,台灣是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國家,因此,除非罪證確鑿,否則很難破案,據估計,每年抓不到的保險詐領金高達150~200億元,也就是保險公司有200億元理賠金是被詐騙的,但所有詐騙者都有完整的單據,導致只有少數案件能破案。舉例來說,很多孕婦赴美生產並以「前置胎盤」症狀回國請領健保及商業保險,賺得理賠金近百萬元,就是最明顯的詐騙。
邵之雋表示,用保單洗錢的態樣更為固定,投保人只要把黑錢拿去買保單,再用保單質借出來,這筆錢就有了合法的法律質借項目,黑錢就漂白了。據估計,全球黑錢洗錢成本約30%,但保單質借率七~八成,也等於成本在二~三成,相去不遠,在美國也相當常見。
邵之雋強調,要打擊保險詐領、洗錢,需要跨部會整合,才能拉高「發現」犯罪率,進一步達到破案的目標。
他指出,因為詐領人不會只詐領商業保險,還會與醫生配合詐領健保、與不肖保險業務員合作詐領勞保,才能讓犯罪利潤最大化,因此有時需要監聽、搜證、調出各種資料交叉比對,因此需要各部會的合作,才有可能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