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朱冠宇/綜合報導
總統蔡英文在8月1日正式公布《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但有關移動汙染管制標準的「得加嚴老舊車輛管制標準」部分,卻引起一、二期柴油車和二行程機車的使用者不滿,特別是一些二行程機車車主認為,該法案以20萬人口的鄉鎮市為界線,並只針對20萬人以上的都會區加強取締,而20萬人以下的鄉村區僅有勸導,認為有差別待遇之嫌。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主要是依空污法第36條「得視空氣品質需求」的內容,以及都會區的汙染源本身相對就較高,因此才會針對都會區不符標準的「烏賊車」優先進行取締,民眾如果遭攔查被發現騎乘二行程機車為烏賊車、不符排放標準,就會依法開罰單;而鄉村則因為使用頻率和騎乘時間都可能相對較低,所以目前僅會對鄉村的二行程機車進行勸導。
環保署表示,目前是針對17年前出廠的車,用16年前的排放標準,只要符合標準就不會被開罰。(好房網News資料中心)
儘管環保署表示不會對未超出標準的二行程機車開罰,然而在實務上,二行程機車早在民國93年起就停止生產,因此在目前全台總共約97萬輛的二行程機車中,最「年輕」的也已經使用長達14年,為了達到和維持檢驗標準,這些二行程機車車主必定要花更多金錢與時間保養,卻不見有相關的保養補助,幾乎等同逼迫車主選擇花更多金錢保養,或是直接汰換二行程機車,不見第三個選項出現。
而目前最爭議的都會、鄉村開罰不同調,更令車主感到不知所措,既然都是「污染源」,那為何都會區裡的二行程機車就要被開罰單,而鄉村卻可得到僅需勸導的免死金牌,而且如果騎機車剛好跨過兩個不同的管制區,到底是會被取締還是勸導?這樣的差別待遇,恐怕還是很難平息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