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普羅大眾都相當關心居住正義、房價合理與否,政府推行有效的相關政策也很重要;《住宅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各住宅資訊,但立委邱顯智指出,內政部從2014年起租金單價就不再更新,且經濟與社會弱勢者的居住需求有多少也沒有妥善調查,相關資料的缺漏造成住宅政策做不到位。
《住宅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下列住宅資訊,包括租賃與買賣住宅市場的供給、需求、用地及交易價格;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居住需求、住宅補貼政策成效;居住品質狀況、住宅環境風險及居住滿意度以及其他必要的住宅資訊。
住宅法規定,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各住宅資訊,但立委指出,內政部諸多資料的缺漏造成住宅政策做不到位。圖/pixabay
對於法令規定應該要定期調查、公布的住宅相關事項,內政部似乎「廢弛沒做」;邱顯智表示,2016年針對上述法條修訂的原因,就是要更正確、完整、即時、透明與便利化居住資訊,也是住宅計畫、住宅政策及住宅市場管理依據,並是民眾住宅選擇與交易時所需要,各住宅市場資訊蒐集與分類,也可作為政府住宅政策擬定的依據。
不過外界發現,內政部租屋市場租金單價,竟在2014年後就不再更新;對此邱顯智詢問內政部,內政部官員回覆,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基本上就是強調租屋市場的調查,市場有資訊,問題是資料不是政府馬上就可以掌握,樣本數不足統計出來會有扭曲。
邱顯智認為,內政部2013年以前仰賴民團的租金資料,後來覺得不敷使用,就沒繼續使用,但內政部卻沒有自己做資料整理、實際調查;他說,對於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居住需求有多少,內政部未確切調查,僅針對無自有住宅者進行調查,並不是針對經濟與社會弱勢者,且內政部就此部份僅與衛福部交流,不做完整的調查及資料蒐集,當然得不出直接數據,「這些缺漏不全的資訊,正是住宅政策搔不到癢處的主因。」
邱顯智呼籲內政部將相關資訊補足,包括加強租賃住宅市場的調查,將依法登錄或繳稅狀況、租賃爭議件數納入調查項目;加強不符合基本居住水準狀況、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申請補貼情況等調查項目,以利於掌握住宅相關補貼發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