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雅棠/台北報導
可樂、氣泡水等碳酸飲料都添加二氧化碳,增加氣泡的刺激感。不過,衛福部食藥署將二氧化碳列入食品添加物管理,業者必須辦理查驗登記,掌握流向,新制於明年七月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和之前將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納管不同,將二氧化碳列入食品添加物管理並不是因為氣體有任何危害,而是為了和國際管理趨勢一致。
氣泡水打入的二氧化碳將列入食品添加物管理,明年七月上路。記者楊雅棠/攝影
新修正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所訂標準,全面訂定二氧化碳使用的食品範圍、限量、限制及規格標準等相關規定。
廖家鼎說,二氧化碳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後,氣體製造商也列為食品業者管理,必須向食藥物署申請查驗登記,並遵守專人管理、專冊紀錄、專櫃貯放的「三專管理」,更容易掌握流向。
新制上路後,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的業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9款,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