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後,公司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將一筆勾銷,財政部官員強調,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是甲案或是乙案,稅負都較現行減輕,可扣抵稅額沒有必要繼續存在。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是甲案或是乙案,稅負都較現行減輕。(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官員表示,從三個數據,可以看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的租稅優惠大於現制。
一是在取消可扣抵稅額減半後,新制甲案股東應納稅額為40.16%,乙案則是40.8%,都較現制的49.68%優惠。
二是從股利有效稅率來看,以適用綜所稅稅率40%計算,現制是30.04%,甲案是25.2%,乙案單一稅率是26%。
三是稅損,扣除取消半數設算扣抵制後增加的稅收532億元,甲案稅損57億元,乙案則是67億元。
財政部則強調,取消半數設算扣抵制後所增加的稅收532億元已合理分配給全國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