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出,截至去年底,全台灣所有企業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總計一點四兆元,按目前每年約分配一千億盈餘的速度,約十四年才能分配完畢。若兩稅合一減半要排除過去累積的保留盈餘,等於是緩課十四年。
兩稅合一是指營所稅與個人所得稅,合併課徵一次所得稅。公司已繳的營所稅額,股東配發股利後,可分配為個人綜所稅的扣抵額。過去可百分之百扣抵,但明年起將改為只能抵減一半,估計為國庫增加五百多億元稅收。
對企業沒影響,但對個人股東影響很大。例如,股民取得股利所得一百元,因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七,過去可扣抵稅額為十七元,但明年可扣抵稅額就減半為八點五元。如果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五,股利所得一百元要繳五元的稅,在可扣抵八點五元之下,可退稅三點五元。
財政部官員說,如果立委修法給五年緩衝期,讓股東還可享有全額扣抵的優惠,企業在分配盈餘時就要先分配過去的保留盈餘,但未來還會有新增盈餘,只能保留下來被課百分之十的未分配盈餘稅,整體稅制作業會很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