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綜合報導
財政部表示,如果符合《土地稅法》規定,可以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 《土地稅減免規則》則可以申請減免,如騎樓走廊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依規定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而每年地價稅的開徵日為11月1日,所以民眾如果要變更地價稅率,必須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稽徵機關辦理。
財政部官員表示,近兩年許多民眾因為疫情關係無法回國,或是戶籍因其他原因遷出,導致房屋沒有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地價稅遭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稅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和自用住宅千分之2的稅率差了五倍以上。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及減免案件,每年平均44萬多件,經稽徵機關核准自當年度適用的案件大約35萬件,以及否準適用案件平均5萬件外,仍有4萬多件大約一成要等到隔年才可以適用租稅優惠稅率。
財政部官員提醒,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的事實已消滅,例如:全戶戶籍遷出或土地信託等,應立即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如未申報而減少應納稅額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將處短匿稅額三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