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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設卡拉OK 要繳娛樂稅

#居家 #理財 #餐廳 #政策 #娛樂稅 #卡拉OK
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綜合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餐廳如設有卡拉OK提供顧客同時用餐及歡唱,雖然未向顧客另外收取費用,仍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的娛樂稅課徵範圍,應辦理娛樂稅開業登記及代徵手續。
 
稅務局官員指出,餐廳附設卡拉OK屬視聽中心的一種,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另外,業者如果經營鋼琴酒吧或飲食飯館,有提供電視供消費者觀看或撥放音樂供消費者聆聽,則不屬於娛樂稅課稅範圍,但如有提供娛樂設施,如卡拉OK、KTV或由歌手、樂團或舞者等歌唱表演或舞蹈等娛樂活動,即使未額外收費,仍須課徵娛樂稅。
 
餐廳附設卡拉OK屬視聽中心的一種,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示意圖/pexels
餐廳附設卡拉OK屬視聽中心的一種,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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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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