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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屋法拍溢價11.5倍 真有這麼好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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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廖庭毅/整理報導

天母一間石造平房法拍,吸引了21標單搶標,讓底價80萬元的地上權最終以1000萬元拍出,溢價率達11.5倍,而得標人獲地上建物的使用權,看準未來土地釋出的優先承購權。但要注意的是,法拍屋的入手向來眉角非常多,其中須多加留心點交與否的問題,才能確定自己真的撿到寶。

法拍屋的入手向來眉角非常多。圖為天母生活圈(好房資料中心)法拍屋的入手向來眉角非常多。圖為天母生活圈(好房資料中心)

據法拍屋公告,該物件為地上建物,土地向教育部租賃,使用年限為6年,每個月須支付30116元租金,全案建坪有80坪。一共吸引21標單,標出溢價11.5倍的價格。

房訊網徐華辰於民視受訪時表示,這次得標人是債權人得標,是為了確保自己債權,假設未來教育部願意把土地釋出,地上權人便有優先承購的權力,而日後整棟價格會在6000萬以上,附近還有學區要素,讓物件更加搶手。

然而法拍屋入手的眉角卻是特別多,且資訊也不像一般物件透明,風險相對高,須多加留心才能真的撿到寶,其中法拍屋中最麻煩的問題就是無法點交,令人憂慮的不是產權,而是使用權不清楚的困擾。

不點交的法拍屋,由於法院的書記官和員警不需要陪同得標者到房子強制進行點交,所以可能會在得標後才發現房屋遭到第三人占用或是承租,而接下來要處理房客的搬遷費用,清算起來是很勞費心神的,房產專家Sway因此建議不點交的法拍屋還是盡量別碰。

在處理不點交法拍屋時,如果房客和前屋主有正常租賃關係,則給予搬遷費要求收回房子,或是繼續收租直到租約到期,還可以「收回自用」為由向法院要求解除租約。但也有可能房客和前屋主無正常租賃關係,則可能必須要上民事法院,要求法院執行點交,或告上刑事法院,質疑其偽造文書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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