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馥年/台南報導
42歲黃姓風水堪輿師為客戶建造「風水生基墓」化解病痛與事業不順,未料墓地占用國有土地,黃被舉發,蓋好的生基墓也拆除。
風水師的「風水生基墓」占用國有地遭拆除。(好房網資料中心)
台南地檢署昨以黃已自行拆除墓地,將土地回復原狀,危害不大,裁定緩起訴1年,並於3個月之內繳交2萬元給公庫。
民俗學家廖大乙表示,生基墓內放有當事人的生辰八字、一套衣服、頭髮與指甲,用意是要讓追討業障的無形力量誤認當事人已經死亡,化解事業不順、久病不癒等災難。
要是風水師違法在先,在未合法取得土地之前,讓自己吃上官司的話,已卡「官符」,然而建造的生基墓也不會有效力。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台南市六甲區遭民眾佔200多平方公尺土地,建造61門生基墓。區公所發現後通報管理該地的國有財產局,再報請國道警局偵辦。警方在墓地旁找到有黃男電話的廣告貼紙,請他到案說明。
黃男坦承從民國102年間起占地造墓,但只建造4門約16平方公尺,其他的墓是同行蓋的。
他得知遭檢舉後隨即拆墓,因區公所找不到其他建造人,他還「順手」幫忙清除所有的墓。
檢方傳訊幫墓地除草的許姓男子也證稱,黃曾雇用他建造生基墓,約使用500塊磚頭,還有其他姓名不詳的人雇用他造墓。因此採信黃男辯詞,占地造墓者不只他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