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內政部公告放寬台資跨國企業在大陸白領幹部來台工作,台資跨國企業即日起申請大陸白領幹部來台,數額上限明定,停留一年以上,每家企業最多10人;停留一年以下,每家企業最多20人。

內政部日前修正「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台資跨國企業比照跨國企業,調派集團內部大陸籍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門性、技術性白領人才來台工作,將可在台停留3年,最多可延期3年。
另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隨同來台。至於來台的數額限制,根據內政部公告修正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服務數額表」,外國、香港或澳門在台灣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者母公司設於台灣,均可調派大陸白領幹部來台,企業得以申請大陸白領幹部來台的有效出入許可證數額不限。
台資企業則只要經由經濟部核發營業總部認定函,大陸白領幹部來台停留一年以上,每家企業最多10人;停留一年以下,每家企業最多20人。據了解,台資跨國企業依經濟部核定函,在台灣設有營運總部的如鴻海、日月光,共有295家,如果每家都申請大陸幹部來台在台停留1年以下,最多將有5,900人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