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侯俐安/綜合報導
桃機第三航廈土建工程標案審查過程中,擔任評審委員的前北捷局長常岐德,出現在投標廠商工作成員名單,形同「球員兼裁判」,違反採購法,導致全案廢標。桃機公司董事長、民航局長林國顯今天表示,該名評審委員去年6月受聘並簽署切結,11月卻擔任投標廠商榮工工程顧問,必須負擔法律責任;三航廈期程最短將延遲二至三個月。
桃機第三航廈去年5月第四度招標,由「韓國三星與榮工工程」、「日商華大成營造與大陸工程」兩組團隊通過審查。本月18日規格標開標,由「三星與榮工」團隊通過審查,原訂28日舉行評選會,評定最優勝廠商。未料在審閱文件時,發現榮工投標文件工作團隊竟出現評委名字。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示意圖。圖/桃機公司提供
對此,林國顯今天表示,這次三航廈偏重建築、機電、帷幕、天花鋼構,挑選評委時在此領域挑選。這名評審委員去年6月25日受聘、7月14日開第一次會議,委員在受聘時都必須知道職責,也都有簽署切結,該評委卻在簽署後又擔任投標方顧問,必須負相當法律責任。桃機除了將他在評審委員會除名,也通報工程會。
對攸關國門的千億元標案,卻因為一名評委而癱瘓,評選過程有何檢討之處。林國顯表示,評選作業符合程序且完整,問題出在評委簽署法律程序後,擔任投標方顧問卻未告知。此外,委員名單早在去年7月31日公布,投標廠商理論上應該要知道,卻犯此錯誤,導致備了很久的標案、成本,都要重新來,這已是廠商的損失,至於民事上的法律責任,廠商會討論,公部門部分還沒有。
至於如何改進,林國顯表示,桃機員工在行政程序上依照採購法辦理,每個評委都已經是老經驗了,還犯了這樣的錯誤,比較遺憾。桃機也會再特別提醒,一但受聘就不應該參與任何投標廠商工作。此案也是在工作小組審標過程發現,不是在完成招標程序才發現,基本上已預防在前,還是會用嚴謹態度處理未來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