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北報導
藝人兼體育球評哈孝遠近日上節目《同學來了》討論台灣交通議題,談到行人在斑馬線上大搖大擺慢慢走的時候,導致大塞車,讓他忍不住怒噴「我覺得這個是我們台灣立法的那些單位還有人很智障」。哈孝遠舉例,每次從家裡延吉街跟八德路丁字路口,行人走路只有15秒鐘,行人走了5秒之後汽車才可以行駛,等於汽車只有10秒鐘可以通行。
哈孝遠表示,這樣的狀況來說一次汽車只能過兩台,有時候如果遇到帶小孩的會以七爺八爺的走路方式大搖大擺的路過,那就所有汽車一台都不要過了。

哈孝遠認為,其實在國外很多會先讓行人的燈變成紅色之後,汽車的燈再多個20秒通行,但是台灣「尤其延吉街那邊,到底哪個智障設計?」
對於行人秒數號誌規劃,台北市交通局管制工程處曾回應,台北市號誌秒數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31條規定設置,行人綠燈依據一般使用1公尺/秒,學童眾多地點使用0.8公尺/秒設計,使行人有更充裕時間穿越道路。
北市交通局管制工程處也補充,行人秒數會配合續進綠燈帶、疏解車流、行人通行及號誌連鎖等需求配置適當號誌週期,並依車流變化切分上、下午尖峰、離峰、假日及夜間等時段,以因應不同時段之車流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