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和生、李欣恬/綜合報導
屏東縣恆春一棟透天厝屋主多年前改建翻修房子,被民眾檢舉有違建,接受投訴的文資局人員現地勘查時驚見,整間房子緊鄰國定古蹟恆春古城西門,經丈量發現,透天厝牆面距離古蹟牆體外緣僅約2.2公尺,幾乎緊貼著古城牆體,經委員審議後,決定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開罰30萬元。
文化部事前已3度發函通知屋主應予改善,對方卻遲未有動作,同時開古蹟審議會,經屋主到場陳述意見後,認定現狀除阻塞觀覽通道外,日後古蹟維護空間亦相當狹窄有限,且房子翻修後長高,屋頂已經高於城牆0.45公尺。
審議會決議,認為屋主舊屋翻修有遮蓋古蹟外貌及阻塞古蹟觀覽通道,才依據《文資法》裁罰30萬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長張祐創表示,該案在2018年經民眾舉報違建,阻礙古蹟通道,陸續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勸導希望自行改善,但未見改善,在去年正式開罰,但屋主仍未繳納罰單,案件今年3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希望屋主能繳納罰單並做後續改善。
屏東分署受理後,發現屋主已將透天厝過戶他人,經清查名下尚有其他不動產與存款,旋即查封3筆土地並扣押7家銀行存款,其中一家銀行回報有足額扣押,因此在受理案件僅1個月即全額徵起。
地方居民表示,這房屋已經存在地方許久,幾乎有記憶已來就是這樣,也見怪不怪。
屏東分署指出,歷史古蹟的維護與保存,不僅是全民資產也是責無旁貸義務,恆春古城自1875年興建迄今已近150年,為全台現存最完整的古城,這是分署成立22年來受理的唯一一件文化資產保存法案件,當然也希望是最後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