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婉琪/花蓮縣報導
花蓮吉安前天發生一起火燒車,消防局勘驗發現是烈日直曬車主放在儀表板上的手機而引爆起火,呼籲民眾別把手機、打火機和芳香劑等物放置車內。
林姓車主前天上午十時許將車停在一處樹蔭下,半小時後日照方向改變,陽光直射轎車前方擋風玻璃,沒多久就曬爆放在儀表板上的手機,儀表板整個被燒毀,車主傻眼直呼「怎會這樣」。
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長彭明德指出,手機受太陽直射急遽升溫,造成電池內部短路引發高溫或爆炸;他說,手機電池產生化學變化過程中會產生熱,周邊環境溫度每升高十度,放電速度會增加一倍並產生更多熱,惡性循環讓電池膨脹破壞手機結構。
彭明德提醒民眾,離開車子時,不要將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或相機等3C產品放置車上,內含易燃揮發性物質的芳香劑、香水和打火機,也最好帶下車,避免因為車內溫度過高,導致火燒車意外。
手機達人阿龍建議民眾選擇有品牌保證的原廠電池,並定期注意手機電池壽命,一旦手機開始出現容易沒電、充電時間加長或膨脹現象,最好立即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