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全球疫情日趨險峻,指揮中心23日宣布將擬指引,醫事人員除非報准,不得出國。外界質疑,禁止醫護人員出國是否違憲。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此舉依醫師法24條與醫療法27條,且並非全世界都不能去。
石祟良說,目前會嚴格禁止醫護人員中、港、澳,至於日、韓、星、泰、義大利與伊朗等列入旅遊疫情建議國家「報准後前往」。未列疫區國家可以去,「想去夏威夷衝浪也是可以的」,但仍得視各醫院人力調配而定。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全球疫情日趨險峻,指揮中心23日宣布將擬指引,醫事人員除非報准,不得出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何指揮中心沒到一級開設,就要禁醫護出國,指揮中心監測應變官莊人祥24日受訪表示,此限制與指揮中心是否一、二級開設無關。他說,主要是顧慮日韓等國家有能力做新冠肺炎檢驗,已傳出社區感染,有些國家尚無檢驗能力,若醫事人員近期出國,會面對到國外未知疫情。且若因此得隔離或檢疫,對醫院人力配置會更有壓力,故建議醫事人員應延後出國,詳情仍待醫事司明討論後擬出相關指引。
石崇良24日上午受訪時表示,依據醫師法24條,醫師對天災、事變及法定傳染病的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的義務;而醫療法27條也規定,於重大災害發生時,醫療機構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派遣,提供醫療服務及協助辦理公共衛生,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不過石崇良也說,此次新冠肺炎為特殊事件,擬指引是希望各醫院醫事人員配合,並不會那麼硬性就要處罰。
他說,台灣對新冠肺炎目前防疫重點著重在控制疫情發展,但因醫療人力遞補不容易,若因旅遊出國等而促使醫療人員耗損、人力安排困難也不樂見。擬採指引來減少因此需要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管理的可能。
而依目前指揮中心規定,包含確診者接觸者要居家隔離、有中港澳旅遊史者需居家檢疫;曾到過一二級旅遊警示提升的國家,如日、韓、新加坡、泰國、義大利與伊朗,也要自主健康管理。
而在限制對象上,石崇良說,目前初步規畫是限制第一線會照顧到病患的醫護人員,並依各醫院人力調度能量調整,診所人員不在限制之列。詳細的執行方案,仍待25日召集各級醫院及院長會議討論確定後實施,不會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