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歐洲商會對於台灣政府已著手修正勞基法、增加彈性給予肯定,不過歐洲商會執行長何飛逸表示,希望可以放寬對高階人才的嚴格工時規定,「薪水一個月超過20萬以上,不需要勞基法保護」。
歐洲商會昨天發布「二○一八年度建議書」,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左)收下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胡日新(右)遞上的建議書。 記者胡經周/攝影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現場承諾,將與勞動部協調,是否透過行政命令鬆綁相關規定。
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以來,屢次因缺乏彈性被各界詬病,歐洲商會建議書指出,勞基法這次修正是「未蒙其利,各皆受害」,因為企業在台灣的人事及管理成本大幅提高,員工也抱怨制度過於僵化,被剝奪在休假日工作賺取加班費的自由。
何飛逸並表示,外商遇到最大的問題是不夠彈性,今年以來,對於勞基法修正後的施行效益,一直不是很樂觀,他肯定台灣政府願意修正勞基法、增加彈性,「現在修法後,看起來是比較好看一點」。
不過歐洲商會仍提出建言,希望對於高階員工,如高級經理人員、或月薪超過20萬者,不應適用嚴格的工時規定。
行政院上周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時,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做出裁示,為了因應現在產業發展諸多不同形態的工作方式、生產形式,除了修正勞基法,勞動部也應著手研究鬆綁相關法規函釋的可行性,讓高階主管及新創企業得不受現有勞基法有關工時的限制,得採用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