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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翻漲億元...子孫賣祖產一人獲2000萬:「避這稅」被國稅局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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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祖先早期耕種的郊外農田,可能因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價值翻漲,後代子孫一旦出售,就變身成田僑仔,不過可能要注意相關稅的問題。資深代書提及,早年因田地不值錢,或租稅優惠的關係,家族後代繼承祖產往往以「房」份為單位,以其中一位為登記代表人,現今出售就必須注意衍伸的稅金。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早期因種種原因或自耕農之故,僅以少數代表人登記,造成「部份代表人、實際很多共有人」的情形。當土地不以每分地、每甲地計價,改以每坪計價時,大家的身價倍增,贈與稅的問題也隨之而來。
 
早期沒價值的農田大翻身,後代子孫出售就變成田僑仔。圖/取自新北市新建工程處
圖/新北市新建工程處
 
他實際舉例,一筆近億元的土地買賣,出賣共有人有5人,代表著5大房,整個家族共有人約15人,早期長輩繼承時,以一房推派一個代表人登記,出售土地後,每大房可分得近2000萬元,再由該代表人將錢分配給自家的兄弟姐妹,然後結案。
 
由於贈與稅免稅額僅220萬元,並且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2000萬元扣除220萬元,等於1780萬元,若以10%計算,約需繳納178萬元贈與稅,且必須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完成申報,否則,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46條會有1至3倍罰款。
 
鄭文在指出,少數客戶覺得很無辜,不想申報繳納,但提醒民眾,當資產少了土地,國稅局又找不到現金流,一切不攻自破,成為補稅的破口。更何況若當初祖先沒有以房份,借名登記在某人名下,可能早就被賣掉了,因禍得福,賣到好價錢,繳納一點贈與稅,也算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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