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王家瑜/綜合報導
睡眠問題是現代人常會碰到的問題,根據健保署統計,國人每年吃下超過9億顆安眠藥。但安眠藥並非萬靈丹,不是吃藥就一勞永逸,需要先診斷背後病因再考慮是否用藥,醫師更警告,連續服用安眠藥超過3個月,恐有成癮風險。
台灣慢性失眠盛行率高達2成,平均每5人就有1人。台北醫學大學睡眠研究中心主任李信謙指出,當一周3天以上出現睡眠障礙,且持續3個月以上,即符合慢性睡眠的診斷條件。近年來台灣睡眠醫學會持續提倡「有確切診斷再開立安眠藥」,但國人失眠問題長期被輕忽,第一線醫師不見得清楚診斷方式,遇到病人說睡不好可能就直接開藥。
李信謙強調,安眠藥不是永無止盡地吃,如持續服用超過3個月恐有成癮風險,除非是夜班工作者、神經退化病人等特殊情況,需要靠安眠藥來維持睡眠,否則通常不建議長期使用安眠藥,短期治療通常不超過1個月。
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袁瑋表示,常有長輩來看診時說想要「可以睡覺的藥」,對於背後潛藏的情緒問題沒有病識感,例如病人會說自己不快樂,但「沒有輕生念頭所以不是憂鬱症」。
袁瑋曾收治一位母女患者,年逾8旬的媽媽有情緒問題,經常半夜起來喊痛,但又不願就醫,60多歲的女兒也因為長期照顧媽媽而失眠,女兒決定先到身心科就診,再遊說媽媽陪自己去,事先和醫師套招,一步步打開媽媽的心防,診斷為輕度失智並接受治療。
根據食藥署統計,台灣自103年至107年安眠藥使用總量呈現上升趨勢,在全球排名第6到10名。國家衛生研究院邀集多位專家學者發表《台灣鎮靜安眠藥不當使用之防治策略》,提到安眠藥處方有5大原則:分別是最低有效劑量、間斷使用、短期處方、逐漸減藥,以及「當用則用,能省就省」。
李信謙指出,失眠藥物是處方藥,需經醫師開立使用,它也是管制藥品,各醫療院所進出數量都需要嚴密控管並回報主管單位,用意在於減少濫用情形,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呷好道相報」,不可將自己的藥物分享給他人使用,應尋求睡眠專科醫師協助,或前往身心科、神經內科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