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仲維/台北報導
海基會發言人李麗珍表示,類似台灣「電話大王」吳思鍾案,也有其他台商存在大陸法院仲裁又被裁定不執行的情形。吳案曝光後,加上兩岸投保協議工作會議目前停擺,其他權益受損的台商可能也會效法,陸續跳出來訴諸媒體,這恐怕會傷害兩岸經貿關係發展。
工商建研會前理事長吳思鍾在工商建研會的「大陸台商法律須知講座」談自己在陸投資的慘痛經驗(記者汪莉絹/攝影)
海基會會務人士分析,吳思鍾原本對此案在兩岸投保協議機制下協處有期待,但最近可能認為投保協議已經無法讓案子「再往前走」,才訴諸媒體。
李麗珍指出,吳思鍾的案子已經纏訟十八年,在北京最高法院裁定北京市二中院對仲裁結果可「不予執行」後,當時海基會已介入協處,二○一二年兩岸簽署投保協議後,由於此案明顯是P2G(企業對政府),當時也納入投保協議的協處機制處理,且將此個案列為重要案件。
李麗珍表示,近年來陸方雖對此案有過回應和說明,但我方始終認為法律程序有問題,仲裁結果本來就應該執行,但海基會介入協處多年來,陸方處理的腳步卻很慢,主要可能是對岸涉案的國資委及北京地質儀器廠內部有不同考量。
她透露,陸方最近曾表示「可以做一些處理」,因此海基會四月底再次去函大陸海協會,主張由調查單位公開調查此案並加速執行。陸方在此案站不住角,如果各方把案情講開,法院這種裁定有問題,陸方應考量吳思鍾是很早一批赴大陸投資的台商,以及其對大陸經濟發展的貢獻,否則對台商赴大陸投資將產生負面效應。
李麗珍表示,類似案件並不涉及兩岸談判,單純是陸方各級單位的執行問題,陸方應繼續保障台商投資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