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志康/基隆報導
去年7月基隆市祥豐營區發生迫擊砲彈爆炸案,9名官兵受傷。案發後,全案由基隆地檢署偵辦,經軍方與地檢署各方調查後,查無人員疏失,日前全案簽結。調查也指出,爆炸的砲彈已35年,可能因長期運儲及環境溼度影響,使砲彈引信與承座間隙產生浮藥。
基隆祥豐營區位於中正區祥豐街,隸屬陸軍六軍團三支部,去年7月24日下午3時許在執行彈藥檢分作業時,一枚正在處理中的120迫擊砲彈突然爆炸,現場9名官兵受到輕重不一的傷勢。其中,距離砲彈最近的2名官兵傷勢嚴重,甚至部分截肢。
基隆地檢署調查,檢察官將該批迫擊砲彈送交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鑑定。中科院鑑定認為,發生爆炸的這一批砲彈是在1989年間製作完成,迄今已35年,因長期運儲及受到環境溼度影響,可能使砲彈的引信與承座間隙產生浮藥。另一方面,也確認官兵在執行檢分作業期間,並未發生迫擊砲彈掉落在地或碰撞等情形。
檢方依中科院的鑑定結果,研判砲彈產生的浮藥,其藥性敏感度在長期溼度變化下而提升,再加上在彈藥的搬運過程中,或多或少都對砲彈施以部分外力,綜合多種因素進一步誘發爆炸風險。檢方認為,發生這樣的憾事,難以歸責現場搬運的官兵,且查無其他證據足以佐證有其他人員疏失。
另外,由於《刑法》的傷害罪追訴期為事發後6個月,基隆地檢署為求慎重,等到法定追訴期滿,當天受傷的9名士官沒有提出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告訴,才在本月25日將全案簽結。